〈釋字第328號〉:大法官會議有關國土範圍之解釋 〈釋字第328號〉:大法官會議有關國土範圍之解釋 解釋字號 清境釋字第328號 (J.Y.Interpretation No 汽車美容. 328) 解釋日期 民國 82年11月26日 解釋爭點 洗車 國家領土範圍之界定得由釋憲機關解釋? 解釋文 中華民國領土,憲法第 鍍膜四條不採列舉方式,而為「依其固有之疆域」之概括規定,並設領土變更之程序,以為限制, 翻譯社有其政治上及歷史上之理由。其所稱固有疆域範圍之界定,為重大之政治問題,不應由行使司法權之釋憲機關予以解?東森房屋嚏C 理由書 國家領土之範圍如何界定,純屬政治問題;其界定之行為,學理上稱之為統治行為,依權力分立之憲政原則,不受司法審查。 太平洋房屋我國憲法第四條規定,「中華民國領土,依其固有之疆域,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,不得變更之」,對於領土之範圍,不採列舉方式而為概括規定,並設領土變更之?售屋網{序,以為限制,有其政治上及歷史上之理由。其所稱「固有之疆域」究何所指,若予解釋,必涉及領土範圍之界定,為重大之政治問題。本件聲請,揆諸上開說明,應不予解釋。 http:// 酒店兼職www.judicial.gov.tw/CONSTITUTIONALCOURT/p03_01.asp?expno=328 .msgcontent .wsharing ul li { text-indent: 0; }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! 太平洋房屋  .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cfvtwigkhlp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